滑雪是高危险运动之一,国内保险公司对其安全系数缺乏信心,不愿为此开发相应种类的滑雪保险。目前滑雪场的普遍做法是,帮助滑雪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理赔数额也各不相同,大都在5万元以内,但可选产品列表中的《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范围不包括滑雪项目。由此造成了滑雪场、保险公司、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尴尬局面。其实,滑雪者在受伤后不是不想维护自己的权力,而是受伤情急之下,有时会忘记让滑雪场出具滑雪运动中不慎受伤及出险的证明。据记者了解,滑雪场在面对意外事故时,首先会考虑能不能规避责任,如果滑雪者对伤情不在乎或不与滑雪场斤斤计较,滑雪场一般不会主动帮助滑雪者开具受伤证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家服务意识仍然停留在为“个人利益”上,所以滑雪场逃避责任也在所难免。
近几个冬季,消费者在滑雪场滑雪时不慎受伤的事情屡有发生。以北京的滑雪场为例,平均一家滑雪场每年都会发生五六起较大的人身意外事故。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办法,一些较大事故的解决最终要靠法庭,但即便是上了法庭,法官的判决结果也不能让原告和被告方感到满意。在这种情况下滑雪者表示,如果伤势不严重,一般不会与滑雪场理论,因为分清事故的责任所耗费时间和精力实在太大。另外,许多滑雪者并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受伤才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随着大众滑雪运动在我国的不断普及,滑雪者的安全意识仍然停留在几年前的“公众场所意外受伤应该得到索赔”的基础上。
众所周知,滑雪场的门票包含了保险费。不过,即便是包含了保险费,滑雪者受伤严重的话,也不能得到让人满意的理赔数额。对滑雪者而言,尚未完善的保险问题成为他们获得高额赔偿的一道屏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国外保险公司有专门滑雪类保险,理赔数额很高。不仅如此,其他水上、空中等高危险的体育运动也都如此。消费者如果在运动中不慎受伤,必要时滑雪场会动用直升机将伤者送往医院。在国外滑雪,消费者不必担心受伤后的理赔问题,保险公司会全权受理。国内滑雪保险问题的滞后,与商家服务意识的淡薄有密切关系,如果滑雪场和保险公司不能尽快达成共识,最终的结果将导致滑雪者的流失。试想,没有安全保证的高危险运动,谁还会参与。由此形成的恶性循环的结果是,中国的滑雪人口在增长到一定数量后,将停止不前,甚至演变到递减形式。随着中国滑雪人口呈跳跃式增长的速度,滑雪专业类保险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