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为助推全省工业发展转型升级,贵州省正式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环保和金融手段结合的保险赔付,将可以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害人进行损失赔偿和人身补偿,并协助政府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实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强制投保的范围包括涉重金属企业和高环境风险企业。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后,能够减轻企业在意外事故中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有利于政府增强处理环境风险事件的调控手段,让遭受环境污染损害的群众尽快获得救助。
即日起实施的新险种根据企业性质、风险程度、规模、所在地区、环保管理能力等实际状况,将参保范围制定在50万元至4000万元不等。赔偿范围不仅包括因突发意外事故引起污染损害以及由此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第三者发生的清理污染物费用、投保企业控制污染物扩散所产生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费用。
慧择提示:贵州市环保和金融手段结合,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人进行损失赔偿和人身补偿,企业投保后可以减轻企业在意外事故中的责任赔偿,保障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