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是新一轮改革大背景下的重要举措,不是简单的定价机制改革,是综合的、带有全局性的。保险费率是保险供给、需求之间的交易价格,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后,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市场供求关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之间的关系,从而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
推进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符合国际保险市场的趋势,对于加快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既有助于促进保险市场充分公平竞争,改变国内保险市场一直存在的市场保护和粗放竞争的情况,也有助于保险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竞争优势,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推进中国寿险行业增强整体竞争实力。同时,还有助于强化保险公司的竞争和创新意识,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后,各家公司的产品创新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将得以显现。
当然,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包括对保险企业盈利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挑战。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加快自身体制机制的改革步伐,甚至是经营策略上的转变和调整。应当加强保险精算体系建设,构建完备的保险精算基础,按照国家法规制度,严格规范保险公司的精算行为。通过迅速收集加工整理、补充资料等方式,建立保险精算数据库,使保险精算建立在完整、真实的数据基础之上。
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后,产品创新空间增大,服务和产业链延长,需要保险业有跨界思维,增强资金业务能力。尤其是在大资管背景之下,需要实现从资产负债管理向投资业务、负债业务双轮驱动的转变。
目前中国保险企业最大的“内伤”仍然是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效率有待提高,经营成本有待降低。如何利用好改革放开前端的机遇,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是一个重要问题。同时,改革意味着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保险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评价的市场化。总之,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将对寿险行业产生新的历史意义,也会给保险行业带来新机遇和新发展。
慧择提示: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可以促进保险公司的发展,是中国保险业迈向国际化,可是人身险费率改革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还需相关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努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