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人寿受理了一起保户身故豁免案件,及时退还投保人已交的两期保费,同时豁免其14年保费,延续了被保险人的保障。
据悉,黄石保户姜先生于2009年为其孩子购买了太平人寿“阳光天使”两全重疾保险,缴费期至被保险人(孩子)25周岁,保额10万,附加IPA医疗险,保额5万。
2011年5月,姜先生因出现长期性左耳听力丧失、左脸面瘫入住当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膜瘤,随后进行了肿瘤切除手术。之后病情多次反复发作,其间还曾到上海的医院做过手术,但仍不见好转。在他患病期间,虽然治疗费用负担沉重,但姜先生依然按期为孩子缴纳保险费,从未间断。不幸的是,2013年1月,姜先生还是因病医治无效而身故。
今年7月份,姜先生的家属来到太平人寿申请保费豁免,理赔服务人员迅速进行了调查核实,几天后做出保费豁免决定。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从2011年姜先生患病住院起,就不需要交纳任何保费了。于是太平人寿退回客户前期缴纳的2011年和2012年两期保费共计3375.8元,并豁免客户未来14年保费47964元,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障孩子至25周岁。
保费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又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附加保费豁免条款,无论对于少儿险还是成人投保都十分有必要。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投保人应让家人知道自己购买的保险附加了保费豁免,并且能够定期清理自己的投保单,才能更好地享受自身的保险权益。
慧择提示:豁免延续保障是一项人性化服务,是一项对保险人投保的保障,是保险行业改革中一项很有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