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沈阳市传出失业保险费将减半征收的消息,这样的喜讯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沈阳市的规定。
10月28日,媒体人从沈阳市地税局了解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费率实行阶段性下调。时间从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沈阳所有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均执行减半征收的规定。减半征收企业失业保险费以调整费率方式执行,即在减半征收期限内将企业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费率调整为现行费率的5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减半征收企业应及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期限截止后,应及时恢复全额缴纳。企业补缴所属期为减半征收期限之前的失业保险费时,仍按全额缴纳。
慧择提示:沈阳市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自下月起开始实行并且持续到2015年,这个规定对沈阳市所有的企业有效,这个规定将大大减少企业的经济负担。
10月28日,媒体人从沈阳市地税局了解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费率实行阶段性下调。时间从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沈阳所有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均执行减半征收的规定。减半征收企业失业保险费以调整费率方式执行,即在减半征收期限内将企业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费率调整为现行费率的5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减半征收企业应及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期限截止后,应及时恢复全额缴纳。企业补缴所属期为减半征收期限之前的失业保险费时,仍按全额缴纳。
慧择提示:沈阳市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自下月起开始实行并且持续到2015年,这个规定对沈阳市所有的企业有效,这个规定将大大减少企业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