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消息,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已于近日确定。一、二档缴费标准分别为60元和150元,与今年持平。住院报销限额仍为8万元和12万元。
按规定,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以及户籍已转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均可参保。
参保者缴费后于明年1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而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于缴费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今年集中参保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20日,外出人员返乡参保缴费可适当延长至明年2月底。请市民按时缴纳费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在渝高校大学生缴费时间为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天内。
该负责人表示,超过规定时间参保和缴费的,不仅享受医保待遇时间将延迟到完清费用之日起90天后,还拿不到目前政府每人每年240元的财政补贴。换句话说,过期缴费者缴费标准为一档300元、二档390元。
对大学生参保,我市也于近日出台文件进行规范。
按照规定,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应由学子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给予补助。针对学子中的困难群体,政府将给予一定资助,学子个人只需负担部分费用,具体费用为一档每人每年10元,二档每人每年90元。
慧择提示:重庆市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十二月二十日,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以及户籍已转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困难学生可以享受政府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