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今天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为发挥互助合作金融优势,加强“三农”保险服务,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监会已经批复同意宁波市在总结前期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保险互助社经验的基础上,将互助社试点从目前的一个村扩展到宁波慈溪市龙山镇的其他8个村。
2009年,宁波市正式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开展农村互助保险试点的申请。保险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随后开展了多次座谈和调研。经过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最终明确要以农村保险互助社形式建立一家以村民互助共济为理念、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身份合一的农村互助保险组织,探索在村级范围内形成一种农民自主管理、便捷高效、成本较低的农村基层保险新模式。在此前提下,经保监会批准,宁波市于2011年9月设立了国内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
“如今,互助社从一个村升级扩容到其他8个村,可以解决单个村级互助社范围过小、保险标的过于集中的问题,降低经营成本,分散保险风险。”
慧择提示:建立农村保险互助社不仅可以提升农村保险服务,当事故发生时还能更快的协助农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极大地减少农户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