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校车事故的发生固然令人感到惋惜,但如果事后能妥善处理好赔偿事宜也可给受害者的亲人带来一丝安慰。
2011年甘肃庆阳榆林子镇“11·1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赔偿标准,政府部门拟定对每一名遇难人员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部分参加了商业保险的遇难幼儿及受伤幼儿的赔付金额已经通过“绿色通道”拨付到正宁县支公司。
记者从正宁县政府获悉,本次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目前积极稳妥。政府部门对伤亡人员家属全面落实了县级领导、乡镇、村、组干部“四对一包户”工作制度,同时做了细致的情绪安抚工作。目前,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11·16”特大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根据相关赔偿标准,拟定对每一名遇难人员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积极配合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公司,启动特殊重大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核实伤亡人员投保信息,确定下拨赔付金额。目前,中国人寿已经核实确定3名死亡幼儿、9名受伤幼儿参加了商业保险,赔付金额已经通过绿色通道拨付到正宁县支公司。
慧择提示:事故发生后不仅有政府的社会赔偿还有12名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幼儿获得了商业保险赔偿凸显了商业保险在灾后赔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