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外地工作,因为户籍原因很多当地的公共服务都没办法享受到,有关部门表示,公共服务对于流动人口的均等化还需要一段时间逐步的完善和推进。
“孩子刚刚在北京过完暑假,前几天又回老家上学去了。真想把孩子留在身边,一家人在这里生活。 ”来自河南许昌、目前在北京经营副食店的王先生对新闻人说,“我和爱人常年在北京挣钱,也想过把孩子接来和我们一起住,但异地入学方面的政策我们不了解,听说挺麻烦的。再说,就算孩子能来北京念书,户口在老家,高三还得回老家高考,干脆不折腾了。 ”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的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其中,超过半数是“80后”。在有意愿落户城市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超过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
然而,这些栖身于城市的外来人口,期望“扎根城市”,却很难在城市中享受与当地人同等的公共服务。那么,在城镇化进程中,应当如何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此,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应以就业为核心,根据难易程度逐步消除教育、医疗、养老等核心公共服务的“非均等”现象。此外,应当逐步将户籍与各项福利脱钩,改革相应的财政制度,以保障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
分步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并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巡视员谢扬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规划要一致。 “在过去的城乡二元体制中,城市规划和农村规划相互脱节,就业保险、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等,虽然都和就业相关,但是城乡却存在两套体系,因此,统一规划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和必要内容。 ”谢扬说。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应该根据不同类型基本公共服务的难易程度分别推进。 “公共卫生、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应当尽可能快地推进,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均等化。而另一些公共服务,如养老服务,要做到城乡统一需要一个过程。 ”
谢扬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以养老保险为例,他认为,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并轨的难点在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养老保险的划转问题规划起来难度较大。目前各省相继出台相应政策,先保障省内流动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划转,进而实现跨省之间的划转。 “不论是使农民工享受城市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还是提高农村现行的养老保险标准,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谢扬说。
此外,目前,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很难在短期内惠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因此,谢扬建议,应当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将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廉租房体系。
媒体人了解到,为打破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各项束缚,今年以来,多个省份积极出台方案。例如,河北省近日发布的 《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各设区市应将年度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5%左右比例的房源,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分配;四川也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要求将不低于30%的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给农民工。
“住房、低保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因地制宜、扎扎实实地推进,口号不要喊得太高。相对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均等化,还需要更长时间,更完善的制度来保障。 ”谢扬总结道。
户籍制度改革助力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不能独立于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就是居住地登记制度,应当和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保障脱钩。”谢扬认为,应当逐步降低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局改革中的作用,把各种福利通过其他形式逐步推进。例如,及时设立居住证制度,根据入城年限分步骤赋予非户籍常住人口相应权益,尽快实现当地行政区域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温来成认为,对于我国目前城市化过程中的人口流动,政府要进行有效的疏导。在城市管理上,通过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城市间的相互合作来疏散特大型城市目前的人口压力,缓解资源紧张局面,配合户籍制度改革。例如,适当将北京城市教育、公共卫生资源、产业等转移到周边城市,从而减轻其城市人口增长的压力。并且随着这种压力减轻,加快户籍改革步伐。
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公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已明确提出,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户口性质相脱离,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今年以来,一些省份或是公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或是出台“‘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增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项目;对失地农民、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各类养老保险未覆盖人员做到应保尽保;为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统筹,推行公私合作
由于公共服务涉及领域众多,财政投入巨大,如何确保公共服务建设所需的庞大公共支出,并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投入是当前面临的巨大挑战。
温来成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服务不能完全由政府财政承担所有责任。应当调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的巨大潜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纯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服务的资金问题,应由地方财政来解决;对于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服务,如文化类服务、公路修建等,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推进,走公私合作的道路,更多地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国家虽然有一些‘专项转移支付’来扶持地方改革,但有些地方压力太大。养老保险划转统一也存在这个问题。 ”谢扬说。
慧择提示:我国地广人多,人口流动性很大,在外地就业打拼的年轻人也多,当地对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如何做到均等平衡会遇到很多问题,制定合理的制度,并且需要实践去完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孩子刚刚在北京过完暑假,前几天又回老家上学去了。真想把孩子留在身边,一家人在这里生活。 ”来自河南许昌、目前在北京经营副食店的王先生对新闻人说,“我和爱人常年在北京挣钱,也想过把孩子接来和我们一起住,但异地入学方面的政策我们不了解,听说挺麻烦的。再说,就算孩子能来北京念书,户口在老家,高三还得回老家高考,干脆不折腾了。 ”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的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其中,超过半数是“80后”。在有意愿落户城市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超过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
然而,这些栖身于城市的外来人口,期望“扎根城市”,却很难在城市中享受与当地人同等的公共服务。那么,在城镇化进程中,应当如何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此,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应以就业为核心,根据难易程度逐步消除教育、医疗、养老等核心公共服务的“非均等”现象。此外,应当逐步将户籍与各项福利脱钩,改革相应的财政制度,以保障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
分步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并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巡视员谢扬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规划要一致。 “在过去的城乡二元体制中,城市规划和农村规划相互脱节,就业保险、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等,虽然都和就业相关,但是城乡却存在两套体系,因此,统一规划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和必要内容。 ”谢扬说。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应该根据不同类型基本公共服务的难易程度分别推进。 “公共卫生、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应当尽可能快地推进,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均等化。而另一些公共服务,如养老服务,要做到城乡统一需要一个过程。 ”
谢扬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以养老保险为例,他认为,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并轨的难点在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养老保险的划转问题规划起来难度较大。目前各省相继出台相应政策,先保障省内流动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划转,进而实现跨省之间的划转。 “不论是使农民工享受城市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还是提高农村现行的养老保险标准,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谢扬说。
此外,目前,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很难在短期内惠及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因此,谢扬建议,应当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将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廉租房体系。
媒体人了解到,为打破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各项束缚,今年以来,多个省份积极出台方案。例如,河北省近日发布的 《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各设区市应将年度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5%左右比例的房源,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分配;四川也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要求将不低于30%的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给农民工。
“住房、低保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因地制宜、扎扎实实地推进,口号不要喊得太高。相对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均等化,还需要更长时间,更完善的制度来保障。 ”谢扬总结道。
户籍制度改革助力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不能独立于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就是居住地登记制度,应当和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保障脱钩。”谢扬认为,应当逐步降低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局改革中的作用,把各种福利通过其他形式逐步推进。例如,及时设立居住证制度,根据入城年限分步骤赋予非户籍常住人口相应权益,尽快实现当地行政区域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温来成认为,对于我国目前城市化过程中的人口流动,政府要进行有效的疏导。在城市管理上,通过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城市间的相互合作来疏散特大型城市目前的人口压力,缓解资源紧张局面,配合户籍制度改革。例如,适当将北京城市教育、公共卫生资源、产业等转移到周边城市,从而减轻其城市人口增长的压力。并且随着这种压力减轻,加快户籍改革步伐。
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公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已明确提出,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户口性质相脱离,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今年以来,一些省份或是公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或是出台“‘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增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项目;对失地农民、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各类养老保险未覆盖人员做到应保尽保;为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统筹,推行公私合作
由于公共服务涉及领域众多,财政投入巨大,如何确保公共服务建设所需的庞大公共支出,并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投入是当前面临的巨大挑战。
温来成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服务不能完全由政府财政承担所有责任。应当调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的巨大潜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纯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服务的资金问题,应由地方财政来解决;对于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的公共服务,如文化类服务、公路修建等,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推进,走公私合作的道路,更多地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国家虽然有一些‘专项转移支付’来扶持地方改革,但有些地方压力太大。养老保险划转统一也存在这个问题。 ”谢扬说。
慧择提示:我国地广人多,人口流动性很大,在外地就业打拼的年轻人也多,当地对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如何做到均等平衡会遇到很多问题,制定合理的制度,并且需要实践去完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