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救,努力恢复各营业网点、职场到正常工作状态,对于中断营业或被迫停业的网点、职场,及时做好对外公告和解释工作;并要全力做好现金调拨,保证灾区营业网点现金供应,想方设法保障受灾群众存款支取。
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加快施救查勘理赔工作进度,利用自身资源,调动一切社会救援车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定损并组织施救,确实不能及时到位的,灵活实行照片图片定损方式;依法、依规做好理赔、查勘定损,应赔尽赔,加快赔付,合理放宽,不拖赔、不惜赔,不简单拒赔,做到个案个处,妥善处理;加强与专业公估机构及周边地区修理厂的合作,及时做好施救查勘与定损维修;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
各保险机构要用足用好预赔政策,对原因明确的保险事故,损失确定部分,及时预付赔款。对农险案件中生猪等能定损的险种,及时定损、足额赔付;对于水稻、蔬菜大棚等损失暂时无法确定的险种,做好损失查勘、与农户沟通及跟踪工作,并协助农民施救;对于车辆涉水行驶这类涉及面较广、社会影响较大的理赔问题及时制定简便明确的处理办法和规则,并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对二次发动且未承保涉水附加险的,在依法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通知强调,要紧急启动信贷绿色通道,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贷款优先办理,实行利率优惠,原则上不上浮;对确实因灾无法按期还款的企业和农户,及时给予贷款展期或转贷;对受灾企业不仅不能抽贷压贷,还要视情合理增加信贷,决不能出现受灾企业因银行抽贷而灾上加灾的情况。
慧择提示:在巨大的自然灾害面前,我国的保险机构要切实的发挥自己的作用,利用自身资源,加快施救查勘理赔工作进度,用足用好预赔政策,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