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申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职业资格鉴定、待遇资格认证……都离不开它。可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遗忘密码、遗失等现象时常出现。
《办法》规定,社会保障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及其密码。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密码或密码被锁定,可凭社会保障卡和持卡人身份证原件,到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用户密码重置。遗忘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密码或密码被锁定,须按照合作银行的有关规定,到合作银行服务网点重置用户密码。
社会保障卡遗失,应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手续,也可先通过海南省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或合作银行电话服务热线进行临时挂失。持卡人在办理临时挂失后15日内,应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按照合作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手续。临时挂失期满15日,持卡人未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社会保障卡自动解除挂失。
临时挂失期内找回原卡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持原卡到任一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卡服务窗口或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解除挂失手续,也可通过拨打海南省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或合作银行电话服务热线办理社会保障卡解除挂失手续。
对于社会保障卡的补领换领,《办法》明确,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期为7日,正式挂失期满、社会保障卡自动失效后,参保人方可向所参保地的社保卡服务窗口申请补领。补领手续与申领手续一致。在社会保障卡补领期间,社会保障卡持卡办理业务暂停,急需社会保障卡就医的,可凭医院出具需要就医证明,到任一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卡服务窗口申请,由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制作发放临时卡。临时卡只能办理就医业务,只有3个月的有效期。
对于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届满的,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在网络设备上不能使用的或变更本人身份证登记内容的,持卡人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报办理换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省外、保险关系终止的,社会保障卡应当注销。
此外,冒领、冒用、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或者伪造、变造社会保障卡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社会保障卡谋取非法利益的,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慧择提示:海南社保卡忘记密码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和持卡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密码重置,对于社保卡丢失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挂失,挂失后补办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