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虚报医药费
个别医院对患者谎称超过1000元以上的费用不能当时结算,需要将患者的社保卡留在医院结算,几天后再来取卡。但是按照本市门诊持卡就医的规定,医院是不能留下患者社保卡的,也不存在1000元以上费用不能实时报销的情况。通过调查发现,医院之所以这么做,是想将患者一次就医发生的费用分批次上传。这样,每次上传都增加了一个就诊人次,既获得大量虚报的诊疗费,又降低了医院的次均费用,以此躲避医保部门的监管。
2 勾结刷卡报销
有医院与某保健品公司勾结,由保健品公司在报纸上登广告,宣称该保健品不仅能报销,而且工作人员还送药上门。一些参保人看到广告后便购买,由保健品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取社保卡,然后到该医院代刷,将保健品替换成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中草药品,最后工作人员再将开出来的保健品送货上门。所报销的药费,由医院与保健品公司分成。
3 挂床位骗取
有医院的住院信息显示,有两名病人分别住院28天和26天,可是再核实其单位考勤记录后又发现,两名患者在“住院期间”居然分别有23天和11天都在单位上班。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住院治疗,而医院却私自为其办理住院,还申报了医疗费,骗取大量医保基金。
4 使用“调包计”
最常见的招数就是替换诊疗项目,即将医保报销范围外的项目替换成可报销项目。如某中医药研究所将自费的足疗项目替换为可医保报销的电热针灸、药罐疗法、按摩、中药泡洗、足底反射治疗等项目,原本20多元的治疗项目被提高到六七十元。但就因为可以报销,所以吸引了众多的参保人前去享受这“便宜”的足疗。
慧择提示:万变不离其宗,保险欺诈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骗的保险资金,保险监督部门需要不断的规范保险报销体系,有效的打击险欺诈行为,不断的总结保险欺诈手段,将保险欺诈行为控制在保险保险报销的首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