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不到3毛钱,涵盖意外身故/残疾及意外医疗,让您轻松抵御风险!
3000元以下车祸可以私了
海南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由交警部门按一般程序处理;财产损失数额在3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按简易程序快速处理;财产损失数额在3千元以下的,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俗称“私了”)。不过在私了过程中需格外谨慎,注意伤者的受伤情况,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注意医疗费的问题,要到医院进行相应的检查不要留下后遗症等。如果肇事者与受害者互不认识,最好签订车祸赔偿协议,并明确规定赔偿标准。
对方不愿赔偿 需走法律程序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尽管是一名有着7年驾龄的老驾驶员,金先生上个月还是遇上了交通事故。“那天我在马路上直行,前面一辆车突然右转,我赶紧踩了刹车,结果就被后面的车子追尾了。”交警前来查看事故现场后,认定对方全责。“定损之后,我向对方索要车损赔偿,但那人耍起了无赖。”金先生无奈地表示,自己前后向对方讨要了4次赔偿都无果。
针对金先生的情况,相关法律专家建议金先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方和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之所以选择起诉,这是有原因的。”专家认为,尽管根据《保险法》第65条第2款,金先生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金,但是这需要他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证明,证明对方“怠于请求”,即确实没有支付赔偿金,“但要是对方不配合,金先生要取得这份证明会有很大的难度。”
专家表示,通过法院的判决,金先生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赔偿金,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金先生的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因为对方负全责,理应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金先生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事故及损失的证明和票据,以便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肇事方无钱赔偿 若是自身有保险或可缓解经济压力
2012年12月份的一天,张月在柳州帮一老板收柑子时,装运水果的车子发生侧翻,她在车祸中被压数个小时后,才被人从车底救出送往医院抢救,当时人已昏迷不醒。由于伤情极其严重,家里能凑上的钱几乎已经用光。目前,张月躺在医院里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家人正在全力为其筹集医疗费。从柳州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看到,肇事司机黄某负全责。但哥哥张生说,黄某在拿出3万元后,已无力继续筹集后续治疗费。目前,相关的赔偿金和保险金也没有商定下来,但住院治疗的张月每天都急需医疗费用。2013年1月6日,张月家人七凑八借筹来的钱已用完,她面临无钱继续住院治疗的困境。面对这一情况,张月的一位亲属表示,如果张月现在有一份保险,那就要好办得多了。
对于无数受害者来说,车祸赔偿之路是漫长而又艰辛,可是不能因此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怎么办?保险就是您转嫁这一风险的最佳方法。但是很多人的保险意识都比较薄弱,认为没有必要。专家指出,我们应当转变这一认识,当车祸降临后,最佳治疗时间往往就是那么几天或者几个小时。车祸赔偿款是不可能那么快能拿到的,如果提前办理了保险,或许就不存在这一问题了。
慧择提示:综合上述介绍可以看出,车祸赔偿的方法最常见的是两种,即双方私了和走法律程序。可是,如果肇事方实在无钱赔偿怎么办呢?难道眼睁睁的看着受伤者错失最佳治疗时间?倘若有一份保险,那么这一问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