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合众人寿四川分公司处理了一起意外车祸理赔案,客户唐女士家属提交理赔资料后随即获得理赔金20万元。
据了解,2012年10月23日5时零3分许,唐女士推着自行车在川太路往机场路方向行走,不慎被一辆行驶重型自卸货车撞上,造成唐女士当场身受重伤。最终,唐女士因伤势过重去世。
客户家属在办理完丧事后经过一段时间平复心情,便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理赔材料。经核实,唐女士生前所在公司在合众保险投保一年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众团体意外险,保额20万元,年缴保费320元。合众人寿于客户家属提交申请次日赔付保险金额20万元。
慧择提示:唐女士在购买保险当初也不会想到自己真的会出意外,不过还好唐女士在身故前购买了保险,这些保险赔偿款也算是给家人一份安慰吧,唐女士的实情再一次说明了买保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