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中央和省属驻沧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
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5%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纳基数;高于上年度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市区职工年工资的300%作为缴纳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不明确的,以上年度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征缴
大额医疗保险是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的医疗补助办法。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单位缴纳40元。
四、个人账户的构成和使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由医保中心划入IC卡管理,个人账户由以下各项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在职职工年龄和缴费工资额及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额划入个人账户:
(1)4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
(2)45周岁及以上的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6%划入;
(3)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总额的4%划入。
3、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其他资金(如公务员补助6%)。
4、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慧择提示:现在我国各个省会都规定用人单位包括国企外企,都应给员工办理保险。统一办理保险不仅方便管理也方便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在我们办理社保的同时我们也可以另外为自己购买一份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