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2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今年将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青岛执行最高档次每人每月830元,提高100元,这也将是青岛市自2007年以来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悉,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总体增幅达15%。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所辖区域,淄博市所辖区域,东营市所辖区域:830元。
在省人社厅公布的三个档次失业金标准中,青岛市属于最高的一档,也就是每月830元,这也是青岛市自2007年以来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据悉,2012年,青岛市首次实现全市统一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2012年7月1日起,原七区、五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55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且增幅也为历年最高。
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后,青岛市将出台相关政策,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因为新的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已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差额部分将予以补发。
慧择提示:为了让更多的群众能够在失业后保障基本的生活,各大省会都在做出对失业保险补贴的调整。在新的失业保险金的调整程度下。已经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群众还可以以差额部分补领失业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