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规范公立医院收费
【摘要】为了进一步的规定医保收费标准,保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湖北省加强公立医院改革,通过规范药品和服务收费来保障广大患者的权力。
在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方面,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以药品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药品的实际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0%以内。
7月27日,省卫计委对全省医疗乱收费现象展开专项调查,并委托本报对此进行监督(本报曾报道)。本报医疗收费监督热线一天内接到24条收费投诉信息,并反馈至省卫计委。昨日,省卫计委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联合省物价局出台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大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收费、药品及医用耗材加成,小到病历复印费、医院内机动车停车收费等一系列问题都进行了严格规范。
同样一支胰岛素针剂甘舒霖三十R笔心,两家医院价格不同,一家医院价格为50.6元/支,另外一家医院60.08元/支,都是同一个厂家生产,同一批次的药,两家医院相差9元多钱。药品价格到底谁说了算?汉口的李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通知指出,在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方面,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以药品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药品的实际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0%以内。
凡未明文规定特殊器械、特殊消耗材料,进货单价在1000元以下只能加价8%;单价在1000至5000元加价5%;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加价3%。
重症监护收费有没有标准?一老年读者向本报记者反映,1岁多的孙子发烧去一家医院看病,医生表示要住ICU,治疗费每天四五千元,不能有大人陪伴,考虑到费用太高,且孩子小不能由大人陪伴也不放心,便改去省人民医院住院,结果只住了一个星期,就痊愈了,总费用花了不到5000元。
通知规定,医疗机构重症监护费应严格按照护理费项目内涵规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执行。各护理项目之间不得重复、分解计算收费。医疗机构在收取重症监护费的同时,对规定的除外内容可另行收费。对项目内涵中已包含的特殊仪器监测、医护人员护理等内容的,不得另行收费。
慧择提示:湖北省明确药品和服务收费,严格把好价格关,使得医院收费向着一个规范化方向发展,这进一步的保障了人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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