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许多人出门旅游还没有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习惯,这一方面是由于旅游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普遍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
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旅游管理部门要求旅行社必须投保的险种,属于强制险,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
这意味着,如果游客的受伤或遇难是由旅行社直接造成的,将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换言之,一旦遇到地震、海啸等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是高风险的旅游活动,以及游客自身原因、非旅行社原因造成游客伤害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旅行社责任险相当于“保险丝”,主要保护的对象是旅行社。在旅行社为自己拧上“保险丝”的同时,游客还应该为自己也系上一条结实的“安全带”——投保一份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用“双保险”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