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交管部门发布最新数据称,今年1至8月份,武汉市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有664次,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38.4%。716人因此受伤,34人死亡。
这些事故中的伤者,不少既是受害人,又是悲剧的制造者。近日,媒体人走访交管部门,看到了一个个因电动车而起的血淋淋的事故。
闯禁行:撞上桥墩当场昏迷
在武汉市,桥梁、隧道、高架桥一般都禁止电动车通行,但不少电动车主为了方便,依然对限行标志熟视无睹,因此也付出了血的代价。
2013年6月2日下午3点,易师傅驾驶一辆凤凰牌电动自行车,沿江岸区三环线北侧道路由东向西行驶。到城际铁路桥工地附近时,此处部分路段施工打围,路况较复杂,旁边车辆又多,他不断避让其他车辆,车速又很快,最终撞上了铁路桥桥墩。
当时经过现场的肖女士目睹了这一过程,并报警,她回忆说:“当时看见一辆电动车倒在最外侧的机动车道上,东侧有一位男子躺在地上,路面上有一摊血!我吓坏了。我老公打了报警电话。我们下车查看,看见一男子头部流血,爬起来将倒在路上的电动车扶起来推到桥墩旁靠着,然后坐在桥墩边,我从车内拿了一条毛巾给他,让他把伤口按着,后来救护车来将伤者拖走。”
最终,交警认定,三环线上本不能走电动车,但易师傅违反了规定,且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确保行车安全,导致事故发生,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易师傅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易师傅因全身多处伤情入院治疗,花了数万元医药费。
“当时上三环线高架桥,是觉得道路宽阔好走,车速快,图方便,没想到却害自己受了伤,真划不来!”易师傅告诉交警,今后再骑电动车,都有阴影了。
非法载人:街头乱穿易出事
“电的”如今已成了街头屡见不鲜的景象,虽然交管部门曾下大气力整治,但由于“电的”成本低,收效快,赚钱多,仍有不少人以身试法。
今年4月22日晚, 男子胡某驾驶一辆本田雅阁牌轿车沿民主一街由西向东行驶。晚11点45分左右,车行至民意一路民主一街路口。这时王某驾驶的黄牌电动车,后座载客,沿民意一路由北向南行驶。因为路口没有红绿灯,王某为了生意一个劲朝前冲,车速较快,后方又载了人,灵活性变差,右方来车后来不及躲避,导致胡某所驾驶的车辆左前部与王某的电动车相撞,王某后座上的乘客陈某被撞倒在地受伤,手臂骨折。
事发后,“电的”司机王某径自离开了现场,路人报警,将陈某送往医院。
因为陈某是在江汉路上的车,民警调查附近“电的”司机得知,王某常在江汉路一带揽客。5天后,王某再次在江汉路周边出现,被民警抓获。因为王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受到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还承担事故全责,陈某的2万余元医药费全部由他支付。
交警介绍,不少市民图方便快捷,喜爱乘坐“电的”,但是由于“电的”没有保险,没有营运资质,滋生了不少安全隐患。电动车载人在车流当中穿行,为了赚钱拼速度,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些都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出了事,由于没有保险,相关医疗费用很难筹集,很多“电的”司机就一跑了之。因此,请市民不要乘坐“电的”。
装遮阳篷:重心不稳安全隐患多
夏日的武汉,太阳毒辣,许多电动车主为了凉快,都想给车子安装一个遮阳篷,殊不知潜藏着巨大安全隐患。
据交管部门介绍,装有遮阳篷的电动车,很多都是非法经营的“电的”。
7月15日10时,一青年男子驾驶一辆黑色无牌电动车,载一名女性由武胜路方向往路口驶来,当看见交警在路口执法便调转车头准备驶离,慌乱中却因遮阳篷导致重心不稳而摔倒在地。交警对该电动车非法安装的遮阳篷进行了拆除,并对无证超标电动车依法进行了收扣。
交警介绍,现在所谓的电动车防雨遮阳篷,有致命缺陷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当安装了这种篷子的电动车行驶时遇到大型客车、货车从旁边快速通过时,由大型机动车所带来的强大气流会将电动车整个刮翻,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在大风天气,由于车篷兜风、超宽和超高导致电动车方向失控,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超载:新生宝宝头部被撞骨折
在马路上,不少电动车仗着灵活机动,成了很多商户小批量拖货的选择,一些电动车超宽超载,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
6月2日14时30分左右,陈先生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江岸区二七路西侧人行道由北向南行驶。陈先生虽然骑的是电动车,但是车上拖了好几箱货物,骑得摇摇晃晃不说,货物还硬生生将电动车的宽度增加了不少。
陈先生行至联合一百超市东立国际店附近时,遇上李婆婆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小孙子在散步。由于此处路段处于小区门前,人流、车流量较大,陈先生左右穿行,在经过李婆婆身边时,电动车上的超宽货物一下子撞到了李婆婆怀里宝宝的头部,婴儿顿时嚎啕大哭。
李婆婆说:“当时一辆电动车从我身后左侧行驶过来,电动车后载的货物撞到我抱着的小伢,小伢大哭,我赶紧找电动车主,我丈夫找他理论很长时间,他才和我们一起到儿童医院去救治,我丈夫在儿童医院报了警。”
此时,李婆婆怀里的小孙子只有2个多月,身体非常娇嫩,医院诊断结果表示,孩子头盖骨骨折。面对这样的结果,陈先生也后悔不已。
交警说,陈先生驾驶非机动车载货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没有确保行车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因此他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不按道行驶:滑倒后当场被碾身亡
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这对电动车来说是家常便饭,很多人怀着侥幸心理,以为机动车都能及时观察到并刹车,实际上,很多惨烈的事故都是在那突然的一瞬间发生的,任何人都难以预料。
今年1月8日清晨7点18分许,周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另外一辆重型平板半挂车,在青年路范湖转盘西南角右转至青年路由北向南行驶。此时,男子李某驾驶一辆黄牌电动车在周某所开车辆的右侧同向行驶。
1月份时正是天寒地冻,路面上已经结冰,李某电动车速度较快,一不小心就滑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车道内,此时,旁边的牵引车躲闪不及,径直朝李某撞了过去,最终,李某身体被重型平板半挂车挤压当场死亡,电动车被碾受损。
因为李某未走非机动车道,周某违反了“常青路、青年路每日7至19时禁止货车通行”的规定,最终,周某和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然而对李某的家庭来说,失去了顶梁柱,全家生活举步维艰。
慧择提示:发生交通事故的大部分原因就是人们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为自己安全做保障的同时也为他人生命负责。遵守交通规则只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但是造成你我他生命危险就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