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分为公司自查、监管部门督导和监管部门抽查处理三个阶段。浙江保监局通过严格督导、认真抽查和妥善处理检查结果等方式开展此项工作。
多管齐下开展督导。通过召开一对一的督导座谈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自查报告、针对性地开展现场督导等方式确保督导工作的有效性。
灵活有效实施抽查。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产寿各两家公司,重点围绕保险机构内审项目的质量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自查与抽查、现场与非现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抽查。
妥善处理检查发现问题。对于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浙江保监局追根溯源,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加强和改善公司内审工作质效。
慧择提示:实施灵活的抽查,多管其下的开展保险的审查工作,这对于提高保险公司的自我管理能力来说,具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有利于体高保险公司的网可持续盈利能力,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