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操作模式。在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你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在我国,面对人口结构逐渐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热点,也成为众多商家看好的市场。尤其是与养老有关的保险、地产市场,更是想象空间巨大。
据统计,目前我国有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约 7% 的老年人在社区享受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只有不到3% 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对于总量逼近 2 亿的中国老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战略经理杨文斌预估,2025—2040 年期间,我国约有5000 万老年人需要通过专门的养老机构来养老。按照目前每人每年5 万元的养老费用计算,整个市场产值有 2万多亿。
早在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就建议对此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推广。
2007年的时候,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一种叫做“住房自助养老”的创新型“以房养老”模式。与反向住房抵押贷款不同的是,上海模式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其基本模式为:老年人将自有产权房屋出售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选择在有生之年仍居住在原房屋内,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及相关交易费用后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
慧择提示:在发达国家,“以房养老”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但是在中国,“以房养老”还尚未实行。随着老龄化的到来,“以房养老”是养老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需要不断的借鉴外国的“以房养老”经验,发展我国的“以房养老”制度,以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