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在重大疾病保险规划的25种重大疾病中,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至少包括六种,首当其冲就是恶性肿瘤,各保险公司还可以增加上述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种类。
鑫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资深业务总监陈鹏指出,虽然恶性肿瘤在必保范围之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差别不大,但投保人还需要注意到一些情况。“恶性肿瘤中有还有除外情况。比如原位癌,指的是早期癌症,此类重疾一般治疗效果好;而大部分的皮肤癌都属于轻微癌症,当然,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除外。”他建议,“如果希望包涵此类保障,投保人可选择附加轻症的重大疾病险。”
陈鹏对指出:“目前来看,80%~90%的重大疾病险规定是,当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之后,保险合同终止,这也患者失去了得到后续保障的机会。事实上,得过重大疾病的投保人此时需要更多的保障。”
陈鹏建议,投保人还可选择“重大疾病终身险”,此类保险的优点是保障期限长,特别是重疾险是根据诊断结果理赔,而现在老年人得大病的几率又是相当高的。另一方面,终身保障险种都包含了身故保障,包括老死及病故等保障。此外,有些保险种类规定从给付之日起,还可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减轻投保人的压力。
慧择提示:目前不同重疾险产品对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有所不同,而根据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您在购买时需格外谨慎,尤其要关注是否包含常见的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