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现的客户欺诈行为,业内公认到达一定规模的客户数量可以抵御逆选择风险,目前需要保险业做的是不断地了解新的诈骗方式,并研究采取应对措施。
最基本的,保险公司不断地完善网上投保流程的风控体系,包括投保的告知、核保、签名、支付等各个阶段。对于恶意欺诈的客户如何管控与防范?“一定不是一家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行业能做到的,需要监管部门领导行业一起行动,建立安全体系。”上述高管认为。
此前,保险监管部门更多地关注来自卖家的风险。2011年4月,为了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先后制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后者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后,保监会又于2012年5月下发《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提醒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避免上当。
另据保监会中介部监管二处处长龙翔7月份透露,保监会正在制定《全面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该《办法》将对业内关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诸多问题在政策上给予规范。
“我们呼吁监管部门领导保险行业,建立更多关注买家信用体系的机制,并为防止买家欺骗行为做一些努力。”上述高管表示。
本周二,保监会还印发《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办法》,从业内案件和业外案件两大类保险案件中考核各保监局。其中,业外案件指仅由保险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的,涉嫌保险欺诈、非法设立保险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利用保险业洗钱、非法集资等,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
这意味着,个人涉嫌保险欺诈的案件将被列入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内容,这或许成为弥补对个人保险欺诈监管空白的第一步。该《办法》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慧择提示:顾客的欺诈行为,严重的阻碍了我国的淘宝保险发展,保险公司应该要建立和完善网上投保流程体系,保险监管部门应该要关注来自卖家的风险,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卖家的权利,促进我国的保险行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