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具有参与主体多、涉及领域广、风险管理复杂等特点,对保险业专业水平、风险控制、服务能力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政府主导下,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相关保险公司能否盈利问题,受到了市场的普遍关心。
对此,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强调指出,大病保险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降低承办费用和管理成本。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慧择提示:大病补偿制度是一项关系到民生的保险制度,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和发展,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