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中断缴费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中断缴费期间,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足额补缴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后,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按规定给予支付。
②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中断缴费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补缴后仍不予补支付。
③用人单位年终出现中断缴费的不再补缴生育保险费。职工和退休人员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慧择提示:用人单位在欠缴社保的情况下,孕妇职员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所以,女性要注意保障自己生育保险权益,向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