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权投资的探索和发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第一个风投机构的设立,至今经历了三次浪潮:第一次投资浪潮出现在1992年改革开放后,这一阶段的投资对象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第二次投资浪潮出现于1999年,成立了一大批由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机构,但退出渠道仍不够畅通;第三次投资浪潮出现于2004年之后,深圳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为股权投资提供了IPO退出方式。当前,支持股权投资市场发展的核心要素和外部条件没有改变,股权投资市场进一步发展正处于有利的机遇期。
我国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业务起步较早。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有保险公司自发投资了一些企业股权,但由于监管体系还不健全,成功的案例不多。2006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投资商业银行股权政策,保险机构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2010年以来,随着各项股权投资政策陆续发布,保险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进入了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阶段。今年7月末,保险资金实际投资股权账面余额为3016.98亿元,占全行业资金运用余额的4.18%。
国际上股权投资的参与者多是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股权投资基金所受到的监管相对开放式基金等金融产品要少,但在金融危机之后,国际上对私募股权基金监管趋严,有逐步将其纳入监管范围的趋势。
比较各国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情况,给我们带来以下启示:一是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要与所在国家的金融环境相适应;二是监管机构应逐步实现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动态监管;三是应区分监管寿险资金和非寿险资金的股权投资限制;四是应强化保险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五是应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配套监管和审批机制。
模式创新和重点领域
保险资金设立的股权投资产品更适合保险资金的需求。股权投资产品可以针对保险资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设计享有当期回报、优先退出等特殊的交易结构,使得保险资金在股权投资中找到更加清晰准确的投资定位,获得更加稳定与安全的股权性投资回报。创新的重点可以集中于以下方面:
类优先股的投资产品,指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在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的股份。按照优先股所享有具体权利的不同,优先股的传统类别主要有: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参加优先股和非参加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股债结合的投资工具,指针对单一的被投资企业,同时使用股权和债权的方式投资的投资形式与投资工具。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不同情况,股债结合投资工具可采用先股后债、先债后股、股债并行等多种具体投资方式。
根据现行监管政策,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直接股权投资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通等企业的股权。今后,为推动保险机构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可以建议逐渐放宽财务性直接投资的行业限制,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到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领域,有利于保险资金在更广泛的行业中选择行业前景良好、收益稳定、回报优异的投资机会,也有利于保险资金更好地利用从PE基金投资中获得的共同投资机会。具体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医疗及养老服务行业方面,保险公司投资养老服务行业主要为养老社区提供相应服务。保险公司投资于该领域的一个可行途径是与国外的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合作,共同投资于国内市场。
保障房建设方面,在各类保障性住房中,公租房因其非出售性质、针对的人群广泛等特点,成为国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中大力支持、重点扶持的保障房领域。公租房投资项目有诸多特性非常符合险资投资的需求,如住房投资规模大、期限较长、可持续性且适合于保险资金做滚动投资,因由政府主导及支持,租金收益相对也比较稳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方面,近期各类资本也逐渐加大了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在政策推动下,数批相关的文化产业基金迅速成立并进入投资期。文化产业投资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因而对投资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投资者具备文化项目的评估能力、经营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
教育行业方面,教育培训行业相对于餐饮行业和酒店行业来说,投资回报周期更短。目前,我国教育培训机构总数已达数百万家,经过多年发展,教育培训企业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都已经积累了相对充足的实力和经验,保险机构可以寻找其中的投资机会。
慧择提示:社会在发展,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尘不变,否则必将被社会所淘汰,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也处在在不断的创新和探索中,希望能在新的领域和板块进行发展,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