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有医疗事故责任险是怎么样的保险,是不是可以更有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答:全国政协委员陈勋儒在其博文《关于修改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建议》中称:《条例》已不适应公正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客观要求。主要表现在:1.大量医患纠纷的解决并未适用《条例》;2.司法实践中处理医患纠纷基本不适用《条例》;3.鉴定公正性、有效性亟待提高。
陈委员在博文中建议删除《条例》有关赔偿责任计算方式和赔偿范围的规定;明确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对协商不成的医患双方请求行政调解或提起诉讼有明确规定;全面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形成合理的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建立中立鉴定部门,强化法定职责,提供经费保障等。
嘉兴医疗事故律师点评:依法治医是必然的,所以修改现行的法规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关键。医生与患者存在博奕关系,既是不同的利益方,也是命运共同体。先坐下来谈妥一个双方认可的规则,面对病魔也就可以大展拳脚了。
博文引起热议。有网友称大量医患纠纷是《条例》中的“手术公证”出现问题,网友“大秦”表示:“患者如果不接受‘手术公证’,就失去了治愈疾病的机会,其实质是医师把应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了患者。”网友“王文龙”却持相反意见:“高强度劳动对医师而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医师陷入医疗纠纷中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高风险。”
不少网友认为“健全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十分重要。网友“susa”建议“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给医生提供医疗责任保险,让医生放心去治病救人”。也有网友“吉他手”对作者建议“删除《条例》有关赔偿责任计算方式和赔偿范围的规定”表示反对,他认为删除只会令“一些别有用心的患者漫天要价。”网友“雨夜”则认为“删除了才能给医院造成压力,不敢随意做手术、随便开刀。
慧择提示:现在由于很多非法执刀医师的存在让不少人的生命受到了威胁,那么面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事故现象我们该如何合法捍卫我们的个人利益呢?广大人民群众不妨可以上慧择网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医疗事故责任险,我们不能让罪人逍遥法外,一定要用法律来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