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涉及的四个险种总体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单项费率有降有升。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下调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仍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7个百分点(单位0.2个百分点,个人0.5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单位缴费上调0.2个百分点。
此次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不受影响。与此同时,为确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本市将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社保基金筹集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国资对社保基金的支持力度,增强本市社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步提高。
慧择提示:部分险种的保险费率下降,但是保险待遇不变,有效的降低了人们的负担,有利于实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保改革制度的一个重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