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务员,无论是自己替客户签名,还是默认投保人替被保险人签名,他们都必须负最直接的责任。无事则罢,一旦有事出现纠纷,业务员都将难逃其咎。
比如,A先生:35岁,为自己及家人购买了一份愉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交费100元。 A先生自己是铁路运输业工作人员,三类职业;A太太是公务员,一类职业;小孩3岁。
他们全家可获得以下保障:
A先生:
1、 意外死亡赔付:2万元
2、 意外全残每日赔付: 6,000.00(全残收益补偿金)/90天×65%(职业类别给付比例)
3、 意外残疾赔付:2万元(基本保额)×65%(职业类别给付比例)×残疾程度规定比例
4、 意外医疗报销:2,0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65%(职业类别给付比例)×2万元(基本保额)
A太太:
1、 意外死亡赔付:4万元(基本保额)/2人(附加被保险人人数)=2万元
2、 意外致全残每日赔付:4000(意外全残收益补偿金)/2人(附加被保险人人数)/90天×100%(职业类别给付比例)
3、 意外医疗报销:4,0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2人(附加被保险人人数) ×100%(职业类别给付比例)
小孩:
同A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