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全民健保不同于大陆社保
我国大陆地区医保和台湾地区健保在保障对象、保障内容和保障提供者等方面都大致相同,但是二者同样在诸多方面不尽相同。
一是保障目标和保障观念不同。医保以减轻大病患者的疾病治疗负担为目标,其统筹基金设有起付线和封顶线,往往只提供部分大病治疗的费用负担,体现出的是重视疾病医疗的保障观。而健保是以全面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为目标,其统筹基金不仅负担大病治疗费用,也负担门诊费用和疾病预防及患者护理的费用,体现出的是一种既重视疾病预防,也重视疾病医疗和照护的全面保障观。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医保只对疾病发生者给予有限的医疗保障。健保则不仅对疾病发生者给予医疗保障,还积极推行家庭医生制度,为国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体检,对国民开展日常的和职业化的健康教育,对慢性病患者给予护理与生活指导,大大拓宽了保障范围。
三是保障程度不同。医保是点对点的保障,医保民众患病时就医,就医结束,医患关系终结,医患关系浅而短暂,不利于医生全面深入把握民众的健康状况并及时帮助民众发现和解除健康隐患。而健保是点对面的保障,健保民众从一出生就有专门的家庭医生进行全面跟踪检查与指导,医患关系持久而深厚,有利于医患双方建立互信,有利于医生全面深入把握民众的健康状况,帮助民众提高健康水平。
四是保障效果不同。医保重在治病,但由于缺乏对疾病预防工作的重视与投入,因而大病和慢性病发病率较高。这不仅不利于民众的身体健康,还大大增加了民众和医保基金的支付负担。健保则由于在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上进行了及时投入,因而大病和慢性病发病率相对较低,民众身体更为健康,民众和健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也相对减小。此外,健保对慢性病患者的照护与指导,也往往能减轻患者的病情,或遏制患者健康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从而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平均寿命。
大陆医保亟需向全民健保转变
当前,我国大陆地区还处于医保的全面建立和统筹发展阶段,健保观念尚未树立。但是,社会的急剧变化,要求我们由医保向全民健保推进。
首先,国民疾病谱的快速变化,要求我们由医保向全民健保发展。国民疾病谱由以急性传染病为主,快速转变为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疾病谱的变化使医疗重心由“治愈”疾病向“控制”疾病转变,有效地防治日益增加的慢性病,成为医生和国民的重大任务。因此,由医保向全民健保发展是顺应疾病谱变化的需要。
其次,人口老龄化、家庭核心化和严重的人户分离状况,要求我们由医保向全民健保发展。从2000年到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由10.33%上升至13.26%,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数则由3.44人下降至3.10人。同时,我国人户分离状况日趋严重。2010年,我国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亿多人,与2000年相比增加81.03%。这意味着远离子女的城镇独居或农村留守老人难以得到子女的照护,而健保正好弥补了子女照护缺失这一问题。因此,与医保相比,健保更能顺应现代社会需要。
再次,国民对高质量健康长寿生活的追求,要求我们由医保向全民健保发展。据统计,我国大陆地区年龄别慢性病患病率,35—44岁为12.17%,45—54岁为25.95%,55—64岁为41.99%,65岁及以上为65.44%。慢性疾病已成为严重影响国民生活质量和寿命长短的疾病性因素。与只注重医疗的医保相比,健保能通过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减少慢性病的发生,还能通过医疗照护稳定或减轻患者的病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并延长寿命。因此,由医保向全民健保发展是国民对高质量生活追求的需要。
最后,国民医疗负担过重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要求我们由医保向全民健保发展。慢性疾病疗程长、费用高,这是导致近年来我国大陆地区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统计,我国大陆地区慢性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慢性病患者每年所花的住院费用占到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一半以上,占到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的1.5倍左右。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显示,一种疾病的治疗费用往往是其预防费用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如果我们实行健保政策,就只需运用较少的健保基金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便能降低慢性病发病率。因此,由医保向全民健保发展是减轻国民负担、提高医保基金效用的需要。
大陆医保转变的途径
根据我国大陆地区实际,结合台湾地区的全民健保发展经验,我国大陆地区医保制度要实现向全民健保制度提升,首先必须树立全民健保观念,并以此观念为指导,统一当前仍各自独立的城乡医保制度,将该制度上升为全民健保制度。然后,我们还要整合卫生资源,建立全民健保的保障服务网络。同时,我们还必须明确全民健保中各机构的保障责任与分工,明确全民健保基金的筹集方式和支付规则。
慧择提示:中国大陆的社保还是一种低水平的保障,进一步额深化保障,刻不容缓,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借鉴全民健保制度,不断地提高全民的保健观念,全面的实施城乡医保,让全民参与到保健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