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合众人寿新疆分公司处理了一起重疾理赔案,客户家属在上报理赔资料后速获理赔金106264.48元。
据了解,李先生,32岁,在房产公司从事销售管理工作,2011年年底刚结婚,既往健康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2011年10月,李先生在合众人寿购买了IPA住院医疗组合保险、附加安心宝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合众幸福人生主险及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各10万元,累计年交保费6934.2元。
2012年11月底,李先生因不明原因出现乏力、恶心的症状,故到五家渠医院进行就诊,经五家渠医院初步确诊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因事发突然,五家渠医院在当地仅为一个县级医院,故李先生在入院的第二天就出院了,携带检查报告在乌市各大医院门诊进行咨询,经进一步确诊均为尿毒症,后转至北京广济医院和解放军四七四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理赔人员上门协助客户准备理赔所需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后提交至合众人寿。在受理了理赔材料后,合众人寿做出了正常理赔的决定,核定李先生目前的状况已达到了公司重大疾病的赔付标准赔付范围,将重大疾病的10万元理赔款转入了李先生银行卡帐户。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人有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但是如果能给这些自然规律加上保险业应该事件不错的事情。李先生的案例也让我们看到了重大疾病保险在生活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