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以惠促保"措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属有关单位把农业生产者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有关农业扶持政策的重要条件,对参保农户在资金扶持、项目安排、农技指导和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在遭受自然灾害后,政府下拨的农业救灾资金将优先安排给参保农户。
落实"以险养险"业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保险由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承保,费率参照台州市机关当年招标价。在加强引导和自愿参保的前提下,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积极支持共保体拓展和落实其他涉农险业务。
规范"风险基金"管理。由县财政安排200万元风险准备金,针对扩面的8个品种(大棚蔬菜、高山蔬菜、葡萄、鸭、露地西瓜、淡水养鱼、油菜、商品林火灾)统筹使用,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压力。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浙江省天台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主要是为了是农业保险体系化发展,为以后的农业保险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