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将引入保险公司参与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开发商将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责任主体将建立质量诚信管理体系。昨天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作出更高要求,一系列首次亮相的管理规定令人瞩目。
建设工程质量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2009年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盘倒塌事件、今年深圳"海砂危楼"事件,暴露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无锡市此次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违规者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办法》规定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规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相关主体采取诫勉约谈、质量诚信扣分、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并按照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原则,对建设活动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持证上岗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工程质量缺陷是当前建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市民投诉较多的热点。《办法》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缺陷以及违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办法》还明确,"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按照规定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或者办理工程质量保险".质监站人士介绍,预存一笔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避免房子建好后开发商撤走导致无处落实整改维修资金的尴尬;由建设单位为工程质量投保,既可降低住宅质量保修成本,又可引入保险公司参与质量监督,有利于各方切实履责。
广受关注的"样板房制度"得以明确。《办法》提出,"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并实施住宅工程交楼样板制度".质监站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味着新建楼盘的样板房制度已成为政府规章,将在全市推开。住户在领新房钥匙前可仔细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样板房,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与开发商交涉或向市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慧择提示:从上述无锡市的种种政策以及措施可以知道,《办法》主要是为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提高,以确保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