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主动举报保险(放心保)欺诈行为,有效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维护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江西省反保险欺诈举报奖励制度》。
可举报的财产保险涉嫌欺诈的案件包括:(一)故意制造或伪造保险事故,人为扩大损失,修理项目弄虚作假的骗赔案件;(二)伪造印章、证据,提供虚假病历、事故证明等的骗赔案件;(三)先出险后投保并对出险事故进行索赔的案件;(四)同一标的向多家保险机构投保,发生或制造事故多家重复索赔的案件等。
业内人员及社会人士可以通过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向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反保险欺诈工作委员会举报,其中举报保险欺诈案件的重要线索,并配合保险机构和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促使案件快速侦破,按追回金额的8%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保险欺诈案件的过程中,举报提供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案件相关重要信息和线索,促使案件快速侦破,经查证属实,按追回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慧择提示:从上述可知,江西出台奖励举报保险欺诈行为的制度,主要是为了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维护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