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经常看到的保险违规行为往往是夸大保险作用,误导消费,违规套现等,近年来特殊的违规行为也是让人惊叹不已。最近报道,生命人寿为了取得代理人证,竟用黑客进入监管系统。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截至昨日(5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及地方保监局公布的保险罚单达到422份。记者留意到,在上述罚单中,诸如“不实列支费用”、“违规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销售误导等顽疾仍是保险监管处罚的重点。而近期比较重的处罚是中国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平安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因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资金且 “违法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两者在广东佛山被责令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三个月。
除上述常规的违规行为外,也不乏一些方法特殊的违规,尤其是高科技手段的加入让人叹为观止。比如,重庆保监局4月对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的一则处罚公告就显示,为获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 “假证”,该公司培训讲师黄霖竟然请“黑客”帮忙,攻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办理了假证,以此违规获得保费收入共175.47万元,而该公司也遭罚款25万元。
为了获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竟然会想到借助“黑客”攻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代理人办理假的保险代理资格证。
来自重庆保监局的处罚公告显示,经查实,2011年底至2012年初,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黄霖在互联网上联系不法人员,非法进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录入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 (以下简称假证)。
假证办好后,黄霖通知购买假证的分支机构在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中打印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号码信息,提交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明知代理人资格考试通过率很低而办理展业证人员很多的反常现象,却不审核纸质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也不查看考试成绩,直接与购买假证人员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
参与购买假证的有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下辖的万州中心支公司以及渝中、垫江、长寿、云阳、开县5家支公司,涉及保险营销员190人,其中162人与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有92人实际开展了代理业务,代理保费共175.47万元。
重庆保监局认为,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明知相关人员未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仍与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委托其销售保险产品,其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罚款25万元。被处罚的还有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旗下的渝中、垫江、长寿、云阳、开县的机构负责人。
慧择提示:为了取得保险代理人证竟然利用黑客侵入监管系统,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是一种对自身不负责,对消费者不负责的行为,应该加以严重打击。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截至昨日(5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及地方保监局公布的保险罚单达到422份。记者留意到,在上述罚单中,诸如“不实列支费用”、“违规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销售误导等顽疾仍是保险监管处罚的重点。而近期比较重的处罚是中国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平安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因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资金且 “违法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两者在广东佛山被责令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三个月。
除上述常规的违规行为外,也不乏一些方法特殊的违规,尤其是高科技手段的加入让人叹为观止。比如,重庆保监局4月对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的一则处罚公告就显示,为获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 “假证”,该公司培训讲师黄霖竟然请“黑客”帮忙,攻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办理了假证,以此违规获得保费收入共175.47万元,而该公司也遭罚款25万元。
为了获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竟然会想到借助“黑客”攻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代理人办理假的保险代理资格证。
来自重庆保监局的处罚公告显示,经查实,2011年底至2012年初,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黄霖在互联网上联系不法人员,非法进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录入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 (以下简称假证)。
假证办好后,黄霖通知购买假证的分支机构在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中打印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号码信息,提交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明知代理人资格考试通过率很低而办理展业证人员很多的反常现象,却不审核纸质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也不查看考试成绩,直接与购买假证人员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
参与购买假证的有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下辖的万州中心支公司以及渝中、垫江、长寿、云阳、开县5家支公司,涉及保险营销员190人,其中162人与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有92人实际开展了代理业务,代理保费共175.47万元。
重庆保监局认为,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明知相关人员未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仍与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委托其销售保险产品,其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罚款25万元。被处罚的还有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旗下的渝中、垫江、长寿、云阳、开县的机构负责人。
慧择提示:为了取得保险代理人证竟然利用黑客侵入监管系统,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是一种对自身不负责,对消费者不负责的行为,应该加以严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