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截至目前,保监会在短短4个多月里已经公布了28则关于保险公司在各省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批复。农业保险业务经营的密集批复,一方面标志着监管部门遵守《农业保险条例》所规定农业保险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凸显出各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经营的热情。
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2年,我国保险业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9.7亿亩,占我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一些农作物主产省,如黑龙江、安徽的承保覆盖面超过70%,北京、天津、海南的覆盖面接近100%。农业保险承保农产品品种90多个,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等各个方面。目前,农业保险开办区域覆盖全国所有省,参保农户1.83亿户次。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240.1亿元,年均增速36%。自2008年起,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
上述数据同时表明,农业保险较好地支持了我国农民灾后恢复再生产,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2007年至2012年,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9006亿元,共计向1.13亿户次的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2009年东北特大旱灾,农业保险为5200万亩受灾作物支付赔款19.5亿元。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灾害,农业保险赔款近7000万元。2012年,农业保险户均赔款526元。
慧择提示:随着《农业保险条例》的施行,在保监会的积极引导下,各地保监局纷纷落实,保险公司争先恐后地“抢入”农险市场,农业保险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相信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农业保险将取得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