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昆明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6月30日,全市地税系统征收养老保险以前年度欠费9000多万元。
其中,因单位在上年度末因资金不到位而产生跨期欠费的情况是最大的欠费因素。据悉,市地税系统在今年1月份,养老保险以前年度欠费清缴金额近7000万元,占到上半年清缴总额的73%
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实上,多年来一直存在拖欠的情况。近年来,昆明地税系统针对2012年全市欠费征收情况,通过建立重点费源和欠费大户监控台账,加强清缴欠费的动态监管,摸清企业欠费情况,逐户查找欠费原因,适时催缴征收欠费,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拖欠养老保险费的行为做出了处罚规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保险费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养老保险的拖欠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各级监管机构一定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对于拖欠严重者予于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