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7月,贺州市正式出台《贺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县(区、管理区)级政府责任分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政府兜底责任,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出现缺口时,由地方政府对缺口进行全额弥补,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不会出现因缺口问题而无法发放养老金的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正常发放事关国计民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一方面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另一方面加快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县(区、管理区)级政府责任分担制度的步伐。《办法》的正式出台对贺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办法》条文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分担机制,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能够及时得到弥补,即: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年收支出现缺口时,当年由地方各级政府按指定的办法共同对缺口进行全额弥补。
《办法》规定:年度基金预算收支缺口责任分担比例:自治区按70%分担,市级统收统支地区政府按30%分担,即:市、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分别负担本级缺口的30%.年度基金预算执行中的超预算收支缺口部分责任分担比例:市、县(区、管理区)年度基金预算执行中的超预算收支缺口部分,首先动用市、县(区、管理区)各自以前年度形成的累计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累计结余不足弥补的,自治区按60%分担,市级统收统支地区政府按40%分担,即:市、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分别负担本级超预算收支缺口的40%.
慧择提示:从上述贺州市政府出台兜底补贴企业养老保险缺口政策可知,为了确保养老金能够按时按量的发放,贺州市政府可谓是竭尽全力。贺州市政府的中做法是各级政府机构效仿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