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安宁的高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子的玻璃及玻璃导槽被人撬坏,引擎盖上部分油漆被划伤,同时还有一个倒车镜被敲坏。因为是新车,高先生特意为爱车买了"全险",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高先生认为既然"投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可是在理赔中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保险公司却没有给予全额的赔偿。
保险专家点评:人们习惯性地将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在内的几个主要险种笼统地称为"小全险".事实上,即使购买了所谓"小全险",也不一定会获取全额赔偿,比如说发生有明显犯罪嫌疑的行为(如撬坏、用脚蹬踏等),这些情况不赔。这个案例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专家提醒:投保人选择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同时,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在选择签订汽车保险合同前,首先要搞清楚每个险种项下的责任条款是什么,也就是理赔的前提是什么,以便能够在出险时得到相应的赔偿。
慧择提示:通过上述专家的讲解相信很多车主都明白了全险并不代表全赔了。提醒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搞清楚车险的保障范围,确保意外发生时车险能够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