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局负责人介绍,大病保险的报销政策为:按照年度每参合人口15元的标准从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参保人在参合年度内,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补偿后,个人自付的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合规费用,可享大病保险补偿。
笔者了解到,合肥市个人自付费用起付线为2万元,在个人自付费用超2万元后,患者享受大病保险再补偿。当前,合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从2万元到15万元以上分为5个梯次,报销比例分段提高,范围为35%~80%。在不同费用阶段,省内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要比省外的高出5个百分点,例如,当可赔偿费用处于2万~5万元阶段时,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50%,而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45%。
大病保险工作在全市启动后,巢湖市参加全省试点,其他县比照相同方案,由新农合经管机构办理。
市卫生局负责人告诉笔者,当前大病保险工作的方案基本成型,保险公司正在招标、商谈及签协议阶段。按照年度来算,属于新农合大病保险范畴的,今年都可以享受该政策。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合肥市下月起,将全面启动大病保险工作,居民可以享受到最高80%的报销,这使得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大为减轻,给他们带去了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