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12”汶川大地震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思考。其中,对于喜欢旅游的人来说,最大的思考莫过于旅游途中的风险规避。如今出游前,你是否比以前关注旅游保险了?是否更关注出门在外的安全和便利性了?记者最近在一次随访中发现,80%以上的人将旅游保险寄托在旅行社提供的“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保险”上,但对这两个险种的具体赔付比例和赔付内容多数是一知半解。签订旅游合同时,相当一部分人甚至从来就没有看过相关条款,就草草在合同上签字,只是把它当成一项应当履行的手续。
调查
大型旅行社在“旅行社责任险”外再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
记者在对惠州中国旅行社、惠州环宇国际旅行社、惠州青年国际旅行社等我市几家大型旅游营运企业进行采访调查时了解到,这些旅行社为保障旅行社自身和游客利益,在购买国家旅游管理部门强制的“旅行社责任险”外,另外为出游旅客购买了一份“旅游意外保险”。这样,就为旅行社的出团和旅客的出行加上了双重保险。
据了解,“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每年向保险公司(目前惠州旅游保险业务主要由太平洋保险和人寿保险两个公司在运营)投保,保费3万元左右,而保险公司则向投保旅行社提供每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保额服务。且每团最高限额为200万元。目前,惠州除了几家大型旅行社外,有些小型旅行社的投保费一年只有几千元,根本无法达到每年400万的保额。
而“旅游意外保险”的购买不是一次性购买的。它是在旅行社出团前向保险公司提交旅客人数和名单,以及出游天数,保险公司再根据这些资料向旅游公司收取国内游最高每人10元,出境游每人最高30元的保费。而每人的最高保额为国内游每人10万元,国外游每人最高30万元。
问题
部分旅行社为降低运营成本不为游客买“旅游意外保险”
记者在采访调查时还了解到,部分小型旅行社为降低出团运营成本,往往只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而专门针对旅客出游风险的“旅游意外保险”却没有购买。但一般情况下,旅客并不知道其中的玄机,只要合同上注明有保险条款,就误以为万事大吉。
惠州市旅游协会副会长骆榕浩告诉记者,这些年来,虽说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在逐步加强,但是像旅游意外保险这样保费较低的险种,保险公司往往不会下大力气推广,游客也不会非常重视。旅行社通常在与游客签约时,会告诉游客已经购买了旅游责任险,游客误以为自己的安全问题也就得到了保障。
其实,旅行社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而游客自身购买的旅行保险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两者的承保对象和责任范围完全不同。
也就是说,如果旅行社对游客的损失不负有责任,没有另买旅行保险的游客将得不到赔偿。而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更多的倾向于对旅行社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项,而旅客在旅途过程中蕴藏的种种风险则多发于意外事故,往往在这些事故发生后,因“是否是旅行社责任范围内赔偿”的问题引发分歧,光购买这个单一险种,难以保证游客的利益不受侵害。
保额
意外保险不同的保险期间和保费享受不同赔付额
记者在惠州中旅看到该旅行社与太平洋人寿保险签订的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文本。该保险合同文本规定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离境止。国内游和出境游的保险期间,自旅客在约定时间登上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旅客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若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其保险期间则至旅客中止旅游行程时止。
这份旅游意外保险合同在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方面,针对国内游(含港澳游)和出入境游做了详细的界定。国内游保险期间为1天的,保险费为1元;2天以上首天1元,第二天起每天8角钱;7天以上保费统一为6元。这3种保险期间的最高保额均为10万元。
而出入境游的保险期间在1~5天的,保费10元;6~10天保费15元;11~15天的保费20元;16~30天保费25元。4种保险期间的总保额为31万元。在这31万元的最高保额中,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就占了27万元,其余4万元为意外医疗。
惠州中旅出境旅游部经理蒋政透露,如果仅仅靠旅行社责任险,一旦在出团过程中碰上大的意外发生,旅行社很可能就会在风险中倒闭,旅游意外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降低风险,维护旅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