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为了给工伤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北京市本月起,将对工伤人员护理费进行调整,其中最高上调275.5元。
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1—4级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自本月1日起执行。
根据调整方案,工伤人员护理费用将按照不同情况,采用“分档”上调的形式。按照生活部分、大部分、完全不能自理的三个层级,分别规定最低护理费标准。
据悉,去年三个档次的标准分别为1401.6元、1868.8元、2336元。和去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65.3元、220.4元、275.5元。和往年相比,调整的力度有所增加。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北京市根据工伤情况分档,并分别对最低护理费标准进行了调高,使得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更好的保障。
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1—4级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自本月1日起执行。
根据调整方案,工伤人员护理费用将按照不同情况,采用“分档”上调的形式。按照生活部分、大部分、完全不能自理的三个层级,分别规定最低护理费标准。
据悉,去年三个档次的标准分别为1401.6元、1868.8元、2336元。和去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65.3元、220.4元、275.5元。和往年相比,调整的力度有所增加。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北京市根据工伤情况分档,并分别对最低护理费标准进行了调高,使得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