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们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增强,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保险来增强保障,只是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消费者会遇到一些误区,对此专家从四点给消费者提出了一些建议。
1.内容晦涩的条款要读懂。保险合同不仅内容冗长,且条款中常用一些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经常发生因消费者对合同误解造成消费纠纷。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细读相关条款,特别是对晦涩、难懂的条款更要多加留心,必要时可以请律师等专业人士给予指导。
2.“捆绑销售”要提防。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购车票、购新车、按揭贷款、办理购房手续等环节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省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应当在与经营者签订购车、购房等合同或取得车票时,看清合同文本中是否载明须要购买保险的具体条款,如果发现可以直接拒绝;如经营者强制要求购买的,消费者则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经营者要求强制购买的相应证据,以便向有关部门投诉。
3.“人情保单”要挡住。目前许多保险公司都采取人情销售的模式,一些保险代理人在劝熟人投保时,不仅三番五次登门劝说,甚至还附赠礼品进行诱惑。一些代理人为了个人收入而故意误导,导致“人情保单”问题频出。因此,省消委会表示,面对“人情保单”,消费者一定要慎重对待,坚持“排除人情,按需买保单”,避免纠纷。
4.“中途退保”要慎重。有消费者反映,因无力支付后续保费、不满意所购保险产品实际回报率、购买了“人情保单”或属被诱导购买、不满意公司的服务或对公司的保障能力缺乏信任等原因,选择中途退保,退保费用往往畸高,消费者损失很大。省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读懂保险合同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弄清保险产品演示收益并非实际收益。并充分利用好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可以解除合同,这样才可以在退保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购买保险应对保险条款应清楚的认识,同时对“捆绑销售”和“人情保单”有足够的警惕性,这样才能购买的真正合适的保险产品。
1.内容晦涩的条款要读懂。保险合同不仅内容冗长,且条款中常用一些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经常发生因消费者对合同误解造成消费纠纷。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细读相关条款,特别是对晦涩、难懂的条款更要多加留心,必要时可以请律师等专业人士给予指导。
2.“捆绑销售”要提防。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购车票、购新车、按揭贷款、办理购房手续等环节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省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应当在与经营者签订购车、购房等合同或取得车票时,看清合同文本中是否载明须要购买保险的具体条款,如果发现可以直接拒绝;如经营者强制要求购买的,消费者则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经营者要求强制购买的相应证据,以便向有关部门投诉。
3.“人情保单”要挡住。目前许多保险公司都采取人情销售的模式,一些保险代理人在劝熟人投保时,不仅三番五次登门劝说,甚至还附赠礼品进行诱惑。一些代理人为了个人收入而故意误导,导致“人情保单”问题频出。因此,省消委会表示,面对“人情保单”,消费者一定要慎重对待,坚持“排除人情,按需买保单”,避免纠纷。
4.“中途退保”要慎重。有消费者反映,因无力支付后续保费、不满意所购保险产品实际回报率、购买了“人情保单”或属被诱导购买、不满意公司的服务或对公司的保障能力缺乏信任等原因,选择中途退保,退保费用往往畸高,消费者损失很大。省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读懂保险合同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弄清保险产品演示收益并非实际收益。并充分利用好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可以解除合同,这样才可以在退保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购买保险应对保险条款应清楚的认识,同时对“捆绑销售”和“人情保单”有足够的警惕性,这样才能购买的真正合适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