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从2007年10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湖北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该市医疗保险局从2009年9月1日起实行了参保居民慢性病门诊统筹管理,将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16个病种纳入慢性病病种,其统筹支付待遇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比例报销,800元封顶。
该市参保居民每年3月份可集中向医保局提交慢性病审批申请,然后由市医保局组织医疗卫生专家集中评审鉴定。通过评审后的参保居民可自愿就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签约定点就医,其发生的慢性病门诊费用按上述规定即时结算。
截止2012年底,该市医疗保险局共审批参保居民慢性病人数1616人,占该市参保居民总人数的1.7%,累计为1179人次统筹支付慢性病门诊待遇625629元,切实保障了参保居民慢性病门诊待遇的落实,赢得了广大参保居民的一致好评。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应城市落实参保居民慢性病门诊待遇,使得该市多名慢性病人获得了医保保障,减轻了他们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