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有许多专门经营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但多数医疗险产品都是一年期的“消费型”产品,投保者需要每年续保。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大,不仅保费会逐年上升,而且在续保时,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在最需要保障时,往往会失去了保障。
因此,市民应该优先考虑保险期间为终身,或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险产品。如果市民已经参加了社保,只是想以医疗险作为一种补充手段,以分担需要自费负担的那部分医疗费或因病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应首选补贴型医疗险种。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市民,如果发生医疗保险责任,一般会先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赔付,保险公司赔付余下部分。比如,投保了1万元的医疗险,一次住院花掉了12500元医药费。按照条款,应该可以获得8890元赔付。可在社保报销了9400元药费后,保险公司只赔付3100元。因为赔付总额不能超过住院的总花销。
另外,在赔付上并不是治疗产生的所有费用都会得到赔付。例如,药物分为甲乙丙三大类,一般来说甲类药无需承担自费比例,乙类会承担15%-30%的自费比例,丙类需要承担的自费比例更高,甚至完全自费。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没有参加社保的居民在选择健康险时,应考虑保险期间为终身,或者是可以续保的医疗险产品,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保险保障没有空白,从而更好的保障投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