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自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显著增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是在29日召开的“《社会保险法》实施两周年纪念座谈会”上作此表述的。他介绍,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10年底增加了4700多万,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大约1亿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也都有了大幅度增加。
他指出,随着社会保险的迅速扩面以及职工工资逐年增加,截至2012年底,社保五项基金的滚存结余达到了3.57万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了55%,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金维刚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企业守法参保意识逐步增强,各地恶意欠费的企业明显减少,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也普遍增强。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王建伦在发言时强调,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支架性法律,确定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模式、框架和发展方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王建伦说,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以此为法律基准和依据的一系列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在陆续制定和付诸实施,我国社会保险工作已经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慧择提示:社会保险法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通过上述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使得人们社会保险意识明显增强,参保人员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是在29日召开的“《社会保险法》实施两周年纪念座谈会”上作此表述的。他介绍,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10年底增加了4700多万,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大约1亿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也都有了大幅度增加。
他指出,随着社会保险的迅速扩面以及职工工资逐年增加,截至2012年底,社保五项基金的滚存结余达到了3.57万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了55%,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金维刚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企业守法参保意识逐步增强,各地恶意欠费的企业明显减少,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也普遍增强。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王建伦在发言时强调,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支架性法律,确定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模式、框架和发展方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王建伦说,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以此为法律基准和依据的一系列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在陆续制定和付诸实施,我国社会保险工作已经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慧择提示:社会保险法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通过上述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使得人们社会保险意识明显增强,参保人员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