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本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中小学生,以家庭为整体到户籍所在街道的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按照省人社厅等部门的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参保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困难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负担,个人不缴费。
从2014年1月1日起,市居民医保代征银行不再接受柜台现金缴费,各类学校应采取“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统一缴纳本校学生居民医保费。尚未在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银行缴费账户”的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广州通过社会医疗救助金来使困难学生,也能及时享受到医保保障,从而更好的保障了他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