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中暑应当算作一种疾病,因此,意外伤害保险无法直接对中暑予以赔偿。
为了帮助投保人厘清保险责任,不少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赔责任中,会明确地将中暑与猝死、药物过敏、流产、高原反应等归于其中。
一般来说,对中暑的医治归属于门(急)诊医疗保险的责任范畴,而这就需要门(急)诊医疗保险进行保障。由于个人通常无法投保此类保险,只有团体保险的客户才能享受,因此,要享受这类保障,只能由供职企业出面投保。在职员工若对自己所在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了解的,可以向人事部门咨询。万一出险,就能及时申请理赔了,否则很可能错失理赔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于2012年发出了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函,其中对于中暑是否是工伤的界定有了明确: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一般的意外伤害保险都会将中暑列为免赔责任,因此这一保险是不能获得赔偿的。团体保险中的门(急)诊医疗保险就可以提供相应的保障,只是需要企业投保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