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自2009年嵩明县试点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起,我市仅用了三年时间就实现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实现了全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我市提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参保人数达到181万,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为此,市人社局在扩面征缴上下工夫,在规范运作上做文章,在服务方式上出亮点。
“我们推出了以推行银行代扣代缴为主、灵活收缴相结合的模式。”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根据不同县区、不同群众的特点,各机构采取积极灵活的上门收缴、培植样板典型带动收缴、鼓励亲属代缴、政府落实养老待遇促缴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续保缴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33.8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3.94%,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43.34万人,发放率达100%。各县(市)区参保率达95%,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巩固制度全覆盖基础上向应保障人群全覆盖的转变。
退休职工月均多领210元
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的同时,我市还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今年,我市连续第九年对全市近30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了调整,退休人员中最高的月增资713元,人均增资210元,提高12%。
“参统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由1987年统筹初期的月平均40.65元增长到2013年的1804元,增长了近44倍。”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待遇调整后,省市参统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处于全国的中等水平,在西南地区仅次于贵州,位列第二。
截至6月,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12.82万人,完成去年目标“114.83万人”的98.25%。城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84.2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5%;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71.1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85%。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农民工和户籍转移进城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导游行业、宗教人士等特殊行业的参保工作。
前5月583万人参加医保
今年1月1日,“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实施。该制度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合二为一,进一步提高了统筹层次,统一了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将首次实现“同城同保”。
同时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让参保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6万元,其余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两者相加,参保人最高可获得11.8万元的报销额。”市医保中心主任李卫民介绍,截至5月份,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417.19万人,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3%。加上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166.29万人,全市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583万,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通过落实各项提待政策,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4%、71%,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0.9万元、11.8万元,已超过现在执行的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昆明市积极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使得更多的居民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保障,从而减轻了他们的生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