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为4007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400.70元。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404.2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240.42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福建对省本级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进行了调整,从而适应了社会保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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